車子送修、車禍進廠沒車開?租代步車完整指南|對方肇事代步費怎麼求償、要準備哪些文件
車禍送鈑金廠、進廠保養或大修、賣掉舊車在等新車交車、車子故障被拖吊進廠,或是颱風過後泡水送修——接下來 3 到 14 天沒車,但上班、接送小孩、跑客戶一天都停不了。這篇把「修車期間租代步車」要知道的事一次講清楚:通常要租幾天、對方肇事時代步車費用能不能向對方求償、自己的車體險賠不賠、求償要留哪些文件,以及怎麼在住家或公司附近的門市,訂一台同級的代步車。
車子進廠的這幾天,生活不必跟著停擺(Unsplash,情境示意)
- 租幾天:以修車廠估的修期為準,先問清楚「預估完工日、會不會等零件」。
- 對方肇事:實務上法院多承認必要且合理期間的代步費用,但要能證明用車必要性與金額合理,不是一定會賠。
- 自己的車體險:本身通常不含代步車費用;有些產險公司另有「代車費用」附加條款,請查看保單有沒有加保。
- 文件先留好:租賃契約、發票或收據、修車廠估價單與進出廠證明、事故相關文件。
- 費用:固得是租金+里程費,附專屬油卡,不用自己付油錢。
什麼情況需要租代步車?通常要租幾天?
代步車就是「自己的車暫時不能開的這段期間,先租一台同級的車頂著」,讓通勤、接送、採買照常進行。最常見的五種情況:
| 情況 | 先跟修車廠/業代問清楚 | 租車建議 |
|---|---|---|
| 車禍送鈑金廠 | 預估完工日、零件要不要等、週末是否施工;請修車廠在估價單或工單寫明進廠日 | 若對方肇事、打算求償,租期盡量對齊修車期間,修好就還 |
| 進廠保養、大修 | 當天能不能取回?還是要留廠等料? | 當天可取回通常不必租;要留廠幾天再租 |
| 賣舊車、等新車交車 | 新車預計交車日 | 幾天到兩週用一般短租;要等好幾個月,看文末的訂閱車、月租方案 |
| 故障被拖吊進廠 | 檢修要多久、需不需要訂零件 | 修期不確定時先租短一點,確定後再跟門市談延長 |
| 颱風泡水送修 | 泡水程度不同,修復範圍差很多,請修車廠先評估 | 同時查看自己的車體險,有沒有加保颱風、洪水相關附加條款 |
到底要租幾天?請以修車廠的估價與預估完工日為準,這篇不替修車廠估修期。給你一個參考數字:依固得 2025 年 1 月到 2026 年 7 月的國內訂單統計,平日取車、租 3–14 天、在同一家門市取還的這類「像代步」的訂單,平均租期約 4 天(固得訂單統計,僅供參考)。
對方肇事,代步車費用可以向對方求償嗎?
先講結論:實務上法院多承認「必要且合理期間」的代步費用,但你要能證明「修車期間確實有用車必要」、「租期對應實際維修時間」、「金額合理」,並保留租約、發票、修車估價單與維修期間證明。下面分成法律依據、法院怎麼看、對方保險怎麼走三部分。
法律依據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民法第 184 條: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- 民法第 191 條之 2:汽車、機車等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,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;但已盡相當注意防止損害發生者,不在此限。
- 民法第 196 條: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,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。
- 民法第 213 條、第 216 條: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,賠償範圍以填補「所受損害」及「所失利益」為限。修車期間不能用車的損失,實務上多放在這個框架下討論。
- 民法第 217 條:被害人自己也有過失(與有過失)時,法院得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——所以雙方都有責任時,代步費通常也會按比例打折。
法院怎麼看:兩則可查證的判決
-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8 年度上易字第 388 號民事判決:車主因工作與家庭每天需要開車,提出修車廠交修單、車輛保管契約書、租車發票收據與出勤紀錄。法院認為修車期間的租車費用,是回復損害發生前「應有狀態」所必要的費用,租金也符合當時租車行情,予以准許;但車主原本主張 69 天,法院依修車廠回覆的實際在廠時間,只認列 60 天。
-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107 年度店簡字第 1505 號民事判決:車主沒有提出修車期間實際租車的證明,法院仍承認車主受有不能使用車輛的損失,但依車損情形只認定合理修繕期間 4 日,准許金額遠低於車主原本的請求。
兩則判決的共同點:法院看的是有沒有用車必要、期間是否對應實際維修時間、金額是否合理,而且都要靠單據與證明。判決全文可到「司法院裁判書查詢」輸入字號查閱。
向誰要?對方的保險怎麼走
- 強制險不賠車損,也不賠代步費:依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》第 27 條,強制險的給付項目只有傷害醫療費用、失能給付與死亡給付。
- 對方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(財損):依金管會《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》,第三人責任保險的財損責任,是在對方「依法應負賠償責任」時由其保險公司負賠償之責;理賠範圍包含「其他財損賠償: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」,並受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的保險金額限制。對方若有投保,可請對方通知其保險公司處理;能賠多少,看肇事責任比例、保單額度與你提出的證明。
- 可以直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請求:同一範本的「直接請求權」條款規定,對方的賠償責任經法院判決確定、書面和解或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等調解成立後,受害人可在保險金額範圍內,依應得比例直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請求給付。
- 對方沒保任意險、或談不攏:就只能向肇事人本人請求,可以先申請調解,或提起民事訴訟。
自己的車體險,賠不賠代步車?
如果是自己撞到、找不到對方,或想先走自己的保險,要看的是車體損失險。依金管會《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》,車體損失險的理賠範圍是救護費用、拖車費用與修復費用,本身並不包含修車期間的代步車費用。
有些產險公司另外提供「代車費用」類的附加條款(各家名稱不同,例如「車體代車費日額型附加條款」、「代車費用附加條款」),通常要先投保車體險才能加保,並有每日金額與天數上限。請查看保單或詢問你的保險業務員,確認有沒有加保、給付條件是什麼。
颱風泡水要特別注意:同一範本的車體損失險,颱風、洪水、因雨積水等造成的損失,屬於「非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不賠」的項目,要另外加保相關附加條款。有沒有保到,一樣請查看保單。
車禍進廠後,先拍照、留單據,再安排代步車(Unsplash,情境示意,非固得車輛)
依固得訂單統計,平日取車、租好幾天、同店取還的訂單,多集中在下面這幾家住家與通勤區附近的門市。6 家官網可預約取還時段 09:00–21:00;非營業時間(21:00–09:00)要取車或還車,請先來電告知門市,會為你安排。
- 板橋店|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 126 號|02-8966-1896|線上預約板橋店
- 新莊店(原三重店)|新北市新莊區福前街 336 號|02-2995-7700|線上預約新莊店
- 桃園店|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二段 296 號|03-339-0909|線上預約桃園店
- 松山車站店|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217 號|02-2749-1155|線上預約松山車站店
- 台北車站店|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一段 26 巷 19 號|02-2550-2200|線上預約台北車站店
- 台中火車站店|台中市中區建國路 157 號|04-2201-0077|線上預約台中火車站店
不在這幾區?看全台門市,挑離你家、公司或修車廠最近的一家。
查板橋店可租車款求償要準備哪些文件?一張清單整理
租車、修車、事故三類文件都要留。建議從事故當天就開一個資料夾(或手機相簿)統一存放:
| 文件 | 從哪裡來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租賃契約(租約) | 取車時與租車公司簽訂 | 證明租期、車款與租金 |
| 發票或收據 | 還車結帳時取得 | 證明實際支出金額 |
| 修車廠估價單、維修明細與發票 | 修車廠 | 證明修理項目與費用 |
| 進廠與完工(出廠)證明 | 請修車廠在工單寫明進廠日、完工日,或另開在廠期間證明 | 證明「修車期間」多長,法院會拿來對照租期 |
|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| 事故現場向處理的警察申請 | 事故基本資料 |
| 現場圖、現場照片 | 事故 7 日後向警察機關申請 | 還原事故經過 |
|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| 事故 30 日後向警察機關申請 | 肇事責任的初步參考 |
| 自己拍的照片 | 事故現場、車損、修車前後 | 補充證據 |
| 用車必要性的佐證 | 例如在職證明、出勤或外勤紀錄、接送需求說明 | 證明修車期間確實需要用車 |
| 和解書、調解書或判決書 | 雙方和解、調解或訴訟後取得 | 向對方保險公司直接請求時使用 |
當事人登記聯單、現場圖與照片、初步分析研判表的申請時點,依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第 13 條;後兩者也可用內政部警政署「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」線上申請。
- 租期對齊修車期間:修好當天或隔天就還車,多租的天數很可能不被認列。
- 選跟原車同級或更經濟的車款:法院會看租金是否符合一般行情,同級車比較容易說明合理。
- 租約或發票遺失:請洽取車門市詢問處理方式。
租約、發票、修車廠單據與事故文件,從第一天就收在同一個地方(Unsplash,情境示意)
怎麼訂代步車:不挑車款、同店取還、平日取車
- 不挑車款,選同級代步:代步車的目的是讓生活照常,五人座經濟車(如 Vios、Yaris 等級)就很夠用;家裡人多再看七~九人座。全台車款見官網五人座與七九人座車款頁,各門市當下可租的車款以預約頁顯示為準。
- 同店取還最單純:挑離家、公司或修車廠近的門市,取車、還車都在同一家。
- 平日取車比較好訂:修車多半在平日進廠,固得的車在週一到週四通常比週末好訂(週末是旅遊高峰),實際仍以預約頁即時顯示為準。
- 下班後才能取車也沒關係:上面 6 家官網可預約取還時段是 09:00–21:00;非營業時間(21:00–09:00)要取車或還車,請先來電告知門市,會為你安排。
- 證件與付款:本國人需身分證+有效駕照,付款可刷卡或付現金(停車場自助取還的站請依預約流程線上付款);證件可在訂單成立後線上上傳(從預約到取還車的步驟可先看自助取車及還車流程);押金怎麼收以預約頁顯示為準。
- 延長或提早還:修期有變就先打給取車門市,能否延長、提早還怎麼算,都以門市說明為準。
費用怎麼算:租金+里程費+專屬油卡
- 租金:依車型與日期而定,請在預約頁即時查詢。
- 里程費:依實際行駛公里數結算,行駛距離沒有上限;每天通勤跑多少就算多少。
- 專屬油卡:車上附專屬油卡,加油直接刷卡,不用自己付油錢(油料成本已含在里程費裡),還車也不必特地去加滿。
- 忘了刷油卡:自費加油請保留租期內的有效發票或付款憑證,可折抵當次里程費(最高全額)。
- 其他:走國道的 ETC 通行費依規定另計。
里程費怎麼算,看官網里程收費說明與里程收費標準說明;各車型大概落在什麼價位、怎麼訂比較划算,看台灣租車一天多少錢。
修期拉長時,記得先聯絡取車門市談延長(Unsplash,情境示意)
修很久、等交車好幾個月?這些方案可能更適合
- 等新車要等好幾個月:一天一天租不一定划算,可以看訂閱車介紹,或填官網月租/長租詢問表單。
- 車子太常進廠,在想乾脆不買車:看租車比開自己的車更省錢嗎?完整分析。
- 公司的公務車送修、業務還要跑客戶:看企業日租公務車完整指南。
常見問題 FAQ
Q1. 修車期間的代步車,通常要租幾天?
以修車廠估的修期與預估完工日為準。參考固得 2025 年 1 月到 2026 年 7 月的國內訂單統計,平日取車、租 3–14 天、同店取還的訂單平均約 4 天。若打算向對方求償,租期盡量對齊實際修車期間。
Q2. 修車廠延後交車,代步車可以延長嗎?
請盡早聯絡取車門市。車輛可能已有下一筆預約,能否延長與延長的費用,以門市確認為準。
Q3. 租代步車要押金嗎?
押金的方式與金額,以預約頁顯示為準,訂車時頁面會列出。本國人付款可刷卡或付現金(停車場自助取還的站請依預約流程線上付款)。
Q4. 對方的保險會賠我的代步車費用嗎?
強制險不賠車損與代步費。對方若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(財損),在對方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的範圍內由其保險公司處理;實務上法院多承認必要且合理期間的代步費用,但要有租約、發票、修車估價單與維修期間證明,而且不保證一定獲賠,個案請洽保險公司或律師。
Q5. 我是肇事方,怎麼辦?
對方修車期間的代步費,對方可能向你請求;你若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,請盡快通知你的保險公司,依保單處理。你自己的車由車體險處理修復費用,但你自己的代步費通常要自付,除非保單有加保代車費用附加條款。雙方都有過失時,依民法第 217 條(與有過失),賠償金額可能按比例調整。個案請洽保險公司或律師。
Q6. 賣掉舊車、在等新車交車,也能租嗎?
可以,一般短租就能訂。等車時間若只有幾天到兩週,直接用日租;若要等好幾個月,建議看訂閱車或月租/長租方案。
Q7. 車子提早修好,可以提早還車嗎?
請先聯絡取車門市,提早還車的費用怎麼算,以門市說明為準。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民法第 184、191-2、196、213、216、217 條;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;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。
-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: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(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、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條款)。
- 司法院裁判書查詢: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08 年度上易字第 388 號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店簡字第 1505 號民事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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